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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6 第04版:政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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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合作双向赋能 |
新乡中院与天津大学法学院签署协议联合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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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韦德涛李月月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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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新乡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韦德涛李月月)11月24日,新乡市中级法院与天津大学法学院签署卓越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合作框架协议,并举行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新乡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出席仪式并讲话。 据介绍,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与高校的合作,搭建“法院+高校”双向互动的连心桥,推进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与实践需求深度融合,实现法律人才培养和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双向赋能。 孙佑海说,双方合作共建旨在共同设计创新性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真正实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共同发展。希望以此次合作共建为契机,深化交流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努力打造法治教育的典范,为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王静表示,双方要加强交流互动,通过教学相长、良性互动等方式,协同发力破解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的疑难问题,共同提高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的水平。要建立常态化实习模式,共建实习法官助理制度,规范实习法官助理管理,共同培养“理论+应用”的复合型人才。要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共享调研资源,就法律理论前沿及法律实务疑难问题联合开展调研,合力推出一批应用型的调研成果和精品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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