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11-06
2024-11-06 第13版:平安焦作 大 |  中 |  小 
博爱县司法局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点亮乡村法治明灯

作者: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68
    本报焦作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刘俊华通讯员买云飞)今年以来,博爱县司法局进一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博爱建设。目前,全县215个村(居)均已聘用法律顾问。
    8月29日,博爱县月山镇某村发生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刘某甲在旧房改造时,雇同村刘某乙给自家改造自来水管网,遭遇旧墙倒塌,导致刘某乙意外身亡。刘某乙家属与刘某甲在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上产生分歧。
    律师李新建闻讯迅速赶到现场,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从法律角度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分析和界定,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劝诫双方要理性解决问题,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并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干部积极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不懈努力,纠纷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
    在砖井村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中,李新建发挥关键作用,促进了矛盾化解;原马营村开展“三资”“三清理三整治”工作,律师刘春来及时为全村干部上法治课,详细讲解民法典相关知识。
    在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方面,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越加凸显。博爱县从人员选配等层面对基层选聘村(居)法律顾问做出要求,更好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全县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