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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06 第07版:县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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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物品回到了失主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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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卫云飞通讯员李政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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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漯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卫云飞通讯员李政)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获悉,市民刘女士被盗的电动三轮车失而复得。领回被盗物品时,她向民警高高地竖起了大拇指。 “走,咱俩出去转转,弄个喝酒钱。”今年9月7日,姚某对高某说,高某立马心领神会,跟着姚某就出了门。两人步行到漯河市解放路桥附近的沙河河堤时,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路边。看周边没人,二人便撬开车锁实施盗窃。据民警介绍,高某和姚某住得很近,两人曾分别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召陵分局民警刘昌昊、张千龙等人通过3天的缜密侦查,将高某、姚某抓捕归案。根据进一步调查,9月份以来,二人共盗窃两辆电动自行车、一辆电动三轮车,销赃获利2100元。后经鉴定,被盗电动三辆车价值6652元。 为挽回群众损失,民警循线追踪赃物的去向,成功追回被盗的电动三轮车。收购并倒卖赃车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刑事拘留。剩余两辆失窃车辆的去向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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