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4-10-31 第09版:法治生活
| 大 | | 中 | | 小 |
|
|
强制腾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 |
|
|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宋梦杰通讯员王惠姗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01 |
|
|
|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宋梦杰通讯员王惠姗)10月30日,记者从郑州航空港区法院获悉,该院对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执行案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被执行人高某民从起初“花式”拖延拒不腾房,到最后主动筹钱并当场履行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高某民驾驶三轮电动车逆向行驶与高某娟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碰撞,致高某娟受伤、两车受损,高某民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高某民赔偿高某娟各项损失共10万元。判决生效后高某民未履行,高某娟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高某民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高某民一直不予理会。后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高某民名下的一套房产,并多次张贴腾房公告,要求其限期腾退房屋,但高某民置若罔闻。 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法院开展强制腾房行动。行动中,高某民虽口头称配合但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干警着手搬离物品时,他才慌了神央求暂停,表示立刻想办法履行。执行干警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和解,高某民当场筹9万元交给申请执行人。 编后 执行干警一方面“动真格”,另一方面积极调解,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