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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第09版:法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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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现场查明案件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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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滕孝忠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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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滕孝忠)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周口市淮阳区法院获悉,该院在处理一起因施工粉刷内外墙引发的工程款支付纠纷时,承办法官与各方当事人一道前往工地现场,实地查看施工完成情况,力求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为案件公正裁判奠定坚实基础。 该案中,原告为被告承包的工程进行了内外墙的粉刷工作,原告称被告未按约定节点支付工程款;被告抗辩称原告的外墙未完全施工完毕,因此拒绝支付工程款。 面对这一纠纷,承办法官没有选择简单的“坐堂问案”,而是选择深入工地现场,实地查看施工情况,了解案件的真实背景。 本着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承办法官在工地现场仔细检查了外墙粉刷的情况。并与双方当事人及施工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听取各方意见并记录在案。随后,在工地现场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由于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承办法官表示将依据现场查看的情况和双方提供的证据,认真审查案件事实,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作出裁判,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过法官的实地探访和深入调查,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为公正判决提供坚实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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