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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30 第06版:省会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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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销售有害减肥药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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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通讯员秦世璞王俊锋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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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通讯员秦世璞王俊锋)10月28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新密市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案件,守护了消费者的健康。 从事微商活动的李某在其微信好友处购得从韩国发货的包装简易的减肥药,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其减肥效果,吸引消费者购买。办案人员经检测,确定李某销售的减肥药里含有麻黄碱、咖啡因等有毒有害成分。2023年4月,李某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新密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李某明知这些减肥产品中含有毒、有害成分涉嫌违法犯罪,却仍继续利用微信进行多次买卖行为,致使其中一名消费者王某服用后身体出现胃疼等症状。 新密市法院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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