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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10-28
2024-10-28 第14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洛宁县检察院“1+1+N”工作法保护特殊群体权益

作者:高凯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04
    本报讯今年以来,洛宁县检察院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制定“1+1+N”工作法,即“设立一个工作站、构建一个法律监督模型、融聚多方力量”,有效推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该院办理相关案件27件,其中有两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设立一个工作站。该院探索建立“益心为民”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站,与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5个部门建立机制,建立各职能单位专人负责、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跟踪回访等制度,有力搭建县检察院与行政机关、群众团体共同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新平台。截至目前,该县已开展专题座谈、研习讨论等7次,各部门间相互移送线索13起,办理案件9起。结合洛宁绿竹之乡的县情和地域文化,该院探索打造“枝叶情”民生保护特色品牌,通过拍摄宣传片、邀请媒体采访等,广泛宣传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成效,助力增强群众维权意识。该院创作拍摄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微电影《喜妞》在省检察院“三微作品”评选中荣获二等奖。
    构建一个模型。该院结合办案发现的监督难点、堵点,积极构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法律监督模型,通过调取残联残疾人数据和县法院执行立案数据进行比对分析,集中筛查残疾人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线索,监督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开展残疾人执行工作;并结合办案需要积极拓展模型功能,将老年人、特困人员、未成年人等5类人员相关数据纳入模型功能范围,实现一个模型全面发现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线索。模型应用以来,该院协调调取数据6万余条,发现线索37条,核查办理案件两件。
    融聚多方力量。该院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与县委政法委、县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将20万元纳入县财政预算作为司法救助专款。截至目前,该院司法救助率位居全市第一。深化协作配合,加强与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案情通报、协作履职,拓宽维护特殊群体权益的路径,持续提升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合力。与县教体局会签《落实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实施办法》,移送案件线索4起,办理案件两件,督促县教体局解决一名辍学未成年被害人学籍问题,劝返7名辍学未成年人重返课堂。与县民政局会签《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监管治理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协同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背景调查、线索移送等工作,督促完善护工招录、日常管理等3项制度。注重借智借力。积极邀请听证员参与涉特殊群体案件听证会6次,接受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监督5次,采纳意见建议9条。 (雷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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