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4-10-22 第12版:平安许昌
| 大 | | 中 | | 小 |
|
|
情法并用修复邻里情 |
|
|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闫康乐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13 |
|
|
|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闫康乐)“雨下得这么大,这房子上的瓦要是掉下来可咋弄啊?我都不敢让小孙子在院子里跑……”10月18日,襄城县库庄镇李吾庄社区的余某和邻居因为一起邻里纠纷,来到该镇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老余,咱先别激动,都坐这儿心平气和地把事儿说说……”在工作人员的安抚下,余某渐渐平静下来,将事情原委一一道来。 原来,十几年前余某家新建房屋,根据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余某的宅基地在原有位置上向西偏移,其邻居的一间老房子刚好在余某新宅基地院内。这间老房子由于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从法律法规和邻里关系入手,多次上门,情法并用,为余某的邻居澄清事实、说明利害。经过反复的释法明理,最终,邻居同意将老余院内的老房子拆掉,双方握手言和。 据介绍,这已是库庄镇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今年化解的第11起疑难纠纷。如今,“有矛盾找调解员、有纠纷先调解”正逐渐成为该镇群众解决问题、维护权益的首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