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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第07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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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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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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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哲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你单位拖欠劳动者朱振中等43人工资共计588880元未支付的行为,经限期整改后仍未改正。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平新人社监察理决字【2024】第029号《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及平新人社监察罚决字【2024】第012号《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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