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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第12版:县区新闻 大 |  中 |  小 

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如我在执”记心间赢得点赞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高翔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50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高翔)9月18日,申请人宋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了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对该院执行干警时刻秉持“如我在执”的执行理念,尽职负责的执行态度致以谢意。
    2020年7月至10月期间,被执行人吴某通过支付宝、银行卡收款等方式向申请人宋某借款共计13万余元。后多次催要无果,宋某于2021年将吴某起诉至淇滨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吴某偿还宋某13万余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吴某未主动履行,宋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过集中查控程序未发现吴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之后执行干警依法将吴某拘传至法院。吴某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承办法官合议决定对吴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执行措施,但执行工作仍然陷入僵局。
    2024年,执行干警在坚持对未执行到位案件进行日常例行梳理排查时发现,吴某在濮阳县法院有作为申请人的关联案件,且案件已执行完毕,20余万元案款由吴某领取。了解到案情后,执行干警当日根据濮阳县法院提供的线索前往吴某的家中,希望吴某能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否则可能涉嫌拒执犯罪,并当场向吴某送达涉嫌拒执犯罪告知书一份。眼看继续拖延执行将会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吴某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当场将13万余元本金及全部利息转入法院案款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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