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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第12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判后答疑促成和解 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张静茹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37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张静茹)9月1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行政综合庭利用判后答疑的方式,促成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和解。
    原告某装饰公司经朋友介绍,为被告佘某装修店铺,双方签订了装饰工程合同。后原告进驻施工,被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双方后续对涉案装饰工程合同内容进行了部分变更,但对合同内工程量、应付工程款项、变更工程量的具体项目及金额等产生争议。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庭前、庭中、庭后多次开展调解,但双方仍争议较大。最终,该院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后,被告提起上诉。承办法官及时与上诉人沟通,了解其不服判决的根本症结。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案结事了的原则,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约其共同到现场进行调解,向双方释法明理、解疑答惑。历经近5个小时,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原告同意在判决被告履行的工程款数额上作出让步,被告也表示不再上诉,并履行了部分工程款。
    法官的判后答疑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诉讼成本,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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