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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第02版:要闻 大 |  中 |  小 
河南新闻名专栏“走转改”记者基层蹲点日记第2653期

当好乡村普法员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 路梦蝶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05
●蹲点时间:8月26日
●天气:晴 
●蹲点地点:新蔡县法院宋岗人民法庭
●关键词:乡村普法
    到达新蔡县法院宋岗人民法庭的时候,庭长谢明正在开庭审理一起工伤纠纷案件。“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我们的工作也好开展了。”庭审结束,谢明带我到院子里参观了准备更换的普法知识宣传栏。
    今年5月,谢明到宋岗人民法庭任职,之前他一直在新蔡县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工作。当我问到两个岗位的区别时,谢明说:“农村的案件不复杂,法律关系也比较清楚,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要花在普法和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上。”谢明给我讲了最近办理的一个案件,某村村民为了方便在自家房子旁边修路,与邻居发生矛盾后诉至法院。谢明了解情况后,发现该村民的房屋建设已经超出了自家宅基地范围,便告知村民应该先到相关部门解决确权问题。
    谢明还提到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因为咨询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给谢明打电话,为了让当事人明白法院判决的依据,谢明在电话里普法两个多小时。“判决很简单,但还要关注当事人的心理变化。无论是调解还是开庭审理案件,村民法律意识增强了,才能真正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谢明说。
    我了解到,宋岗人民法庭管辖的3个乡镇,每个村都有村(居)法律顾问,谢明就是其中一员。他说:“村民想咨询法律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法律顾问。如果要起诉,法律顾问可以指导他们厘清法律关系、搜集证据,避免走弯路,既能节省时间,还能节约司法资源。”
    在宋岗人民法庭的办公室,坐着前来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和律师。“这4个月里,我和同事促使几个案件的当事人履行了50多万元的调解协议义务,这和我们不断加大普法力度是分不开的。”据谢明介绍,宋岗人民法庭还定期对各乡镇的调解员和村(居)法律顾问进行培训。
    就像谢明说的,乡村工作没有最细,只有更细。处于为民解纷第一线,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需要法官履职尽责。与老百姓多交流、多互动,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让法治观念深植在他们心中,法官才能更加有效地定分止争,保障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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