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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8-28
2024-08-28 第15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关于豫(2024)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5470号土地

协议出让及合宗处置事宜的公 示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84
    
    现有河南省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按边角地政策将豫(2024)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5470号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给该公司,同步申请将上述宗地与该公司名下郑国用(2009)第0820号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合宗处置。宗地相关情况如下:
    宗地一:郑国用(2009)第0820号,位于高新区长椿路东、药厂街北、土地使用权面积67486.8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9年10月26日,建筑容积率≥2.0。
    宗地二:豫(2024)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5470号,位于高新区药厂街北、碧桃路西,土地使用权面积248.97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为政府收回边角地,无法单独出具规划条件。
    上述两宗土地合宗后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7735.85平方米,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建筑容积率与郑国用(2009)第0820号国有建设用地保持一致。
    为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公示,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当事人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合法有效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权属证明材料向我局说明情况。若异议事实成立,我局将停止办理上述土地协议出让及合宗处置土地手续。公示期届满,如无异议者或异议事实不成立,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981695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
                          2024年8月28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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