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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第15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涉民生案件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姬利波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23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姬利波)8月21日,由浚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盗窃案在浚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浚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巍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浚县法院院长贾敬科担任审判员(独任审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受邀旁听。
    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自行车这种绿色出行的新型交通工具,给大家带来许多便利,却有人对它们动起了坏心思。“被告人刘某因归还共享电动自行车未停放在指定区域被扣除20元钱而产生报复心理,于2023年12月先后3次盗窃共享电动自行车电瓶,构成盗窃罪。其为泄愤而预谋犯罪,不仅侵犯了企业财产权益,也影响了民众的出行权益……”庭审中,张巍从轻罪治理的角度,围绕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法律的预防功能等方面,深刻阐述了该案相对从重办理的意见,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充分释法说理。
    被告人刘某当庭自愿认罪,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会积极接受改造教育,认真悔过。
    法院当庭宣判,全面采纳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被告人刘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涉民生案件,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信心和决心,对促进公平正义、增强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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