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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第12版:平安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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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疾病“闪婚”法院调解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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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祁飞李苗苗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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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相识3个月后结婚,婚后发现妻子行为怪异,疑似有精神病,丈夫遂将妻子告上法庭。8月23日,宁陵县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 去年8月,家住宁陵县的小伙杨某与杜某经媒人介绍相识。9月初,两人就把婚事定了下来。11月,杨某与杜某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并未登记。 婚后,杨某及其家人发现杜某经常自言自语、唱歌跳舞、傻笑,怀疑其精神不正常。后经鉴定确认杜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杨某及家人与杜某的家人协商解除婚约、返还彩礼事宜,因意见不合未果。于是,杨某将杜某及其父母诉至宁陵县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款共计10万余元。 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同时联系双方所在村村委负责人和有威信的长者,结合法律规定共同努力,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达成调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坦诚和信任是婚姻幸福安稳的基础,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有婚前告知义务,双方互相充分了解健康状况,也能防止给婚后生活带来不良影响。”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向村干部和当事人普及了法律知识。 (祁飞李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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