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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8-27
2024-08-27 第11版:平安三门峡 大 |  中 |  小 

卢氏县司法局“枫”景这边看好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席有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648
    8月22日,河南法制报记者走进“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卢氏县司法局东明司法所,所长王彦峰正在忙碌着,额头上不断向下滴着汗珠。据该局副局长马海明介绍,在卢氏县,19个司法所所长和他的同事们正以满腔的热情和不懈的努力,守护着这片土地上的公正与和谐。
    近年来,卢氏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好用活基层司法所考评“指挥棒”,用心用情搭建为民服务“连心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卢氏实践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2年,全县19个司法所全部被省司法厅命名为“五星规范化司法所”。截至目前,该县已有3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
“三要”减负赋能
    为高效推动工作,卢氏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深入19个司法所调研。结合在调研中发现的“考评次数要少、内容要精、指导要准”的“三要”原则,该局建立司法所季度业务考评体系,设立9大板块考评项目、33条考评内容。
    该局还建立了包括政治建设和综合性工作等内容的考评指标,将各项业务工作量化和细化,提升司法所业务工作开展的可操作性,将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落实在日常,为基层司法所工作减负赋能。
“三建立”提质增效
    为保证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抓在日常,该局建立了“周例会、月通报、季督导、年终总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抓周带月、稳月促季,以季保年”的理念,该局办公室结合各业务股室工作安排,每月下发《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要点》,月底就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书面通报,直接纳入年终总评,以此督促工作顺利开展,并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业务答疑、交流探讨等方式,逐一对各司法所进行督导、考核和讲评,评出“优秀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单项工作“季度之星”,作为年终评先评优依据。
    该局建立了业务培训、观摩交流和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保障机制。采取机关业务股室人员和司法所人员共同参与、交叉互评模式,组织开展工作讲评、业务培训、观摩交流和整改落实“回头看”,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目的。今年以来,该局组织专项业务培训9次、观摩交流3次。
    同时,该局创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业务代办转交制度,统一“一所六站点”业务文书和转交证明6项,梳理业务台账9项,有力保障了司法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司法+”履职为民
    该局通过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该局城关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组建“红袖章”调解队伍,积极发挥楼院长、巷道长、网格长作用,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合力;东明司法所积极推动“警调联动”机制;双龙湾、官坡、范里、横涧等司法所积极探索“访调对接”,年均化解涉访涉诉矛盾纠纷60余起。
    在村(社区),该局依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平安卢氏”活动,坚持村(社区)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并充分发挥村(社区)调解员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推进基层群防群治体系建设,使村(社区)80%的矛盾纠纷均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级得到有效化解。
    该局还积极构建司法所与乡镇(街道)其他部门协调衔接机制,探索出“司法所+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司法所+行政执法大队”等多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
送服务赢得赞扬
    今年以来,该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2106起,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司法所直接参与调处各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涉访涉诉纠纷共575起,赢得了地方乡镇党委、政府的赞扬和信赖。
    各司法所充分发挥普法宣传主力军作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累计开展送法进农村227次、进社区76次、进校园74次、进企业23次,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3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8万余份。司法所还指导配合各法律顾问累计进村(社区)开展服务活动、举办法治讲座134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行政村(社区)集体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建议,提供了一道坚实的法律服务“后盾”,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零距离”感受到“服务更便捷,解纷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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