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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第14版:以案说法 大 |  中 |  小 

因车祸提前分娩可否索赔分娩费用

法官:根据提前分娩与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关联性和因果关系判断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通讯员蔡珂尹月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23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赵某驾驶轿车与邓某(孕妇)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邓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邓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邓某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车祸外伤、外伤后牙齿断裂,并且在住院期间经急症剖宫产术分娩一名婴儿。邓某与赵某因分娩费用等未达成一致意见,将赵某及赵某所驾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罗山县法院。
判决结果
    罗山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赵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邓某各项损失共计5.2万余元。
法官说法
    事故发生后,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载明:“经急症剖宫产术的分娩”“孕38周+1天”产子,结合其他证据,法院认为原告邓某提前分娩与本次交通事故存在关联性和因果关系,故对原告邓某的分娩费用等要求应予支持。
    处理此类案件,法官应合理区分正常生产成本与事故直接导致的额外医疗开支,确保赔偿既合理又兼顾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这是法律对人民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法律人性化的体现,更是对社会公共责任与法律温度的深刻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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