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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第05版:法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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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懂法用法守护孩子用网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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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策划:河南法制报记者樊满江李治群执行:河南法制报记者井春冉实习生朱文婷特邀嘉宾: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律师席军旗吴建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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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看直播、刷视频、玩游戏……深受未成年网民喜爱。暑假期间,孩子们用网的时间大幅增加,但未成年人熬夜玩网络游戏、背着父母在网络平台偷偷充值、看直播打赏等沉迷网络的问题也随之产生,备受热议。我们特邀两名法律人士围绕3起相关案例,为守护孩子用网安全支着。 案例一 冒用身份信息少年大额充值 未成年人刘某擅自用其父刘某某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向某游戏公司充值2万余元,后被刘某某发现。刘某某立即向该游戏公司客服反映情况,要求退回充值款。该公司却拒不退款,故成诉。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是9岁左右的未成年人,该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符合未成年人充值游戏的相关法律规定;游戏公司未能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在其平台冒充他人身份注册和大额消费,在接到其监护人的情况反映后亦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限制案涉虚拟财产消耗,对案涉损失的造成存在一定过错。但是刘某某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看管监护职责,亦存在重大过错。因此,酌情判决游戏公司返还剩余充值款,另赔偿已消耗充值款的三分之一,共6865元。 该案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 案例二 沉迷网络游戏未成年人被骗 董某通过QQ添加未成年人金某为好友,谎称能帮助解锁未成年人游戏时长限制,先后要求金某向其支付平台费、手续费等费用共计2198元。之后,董某又通过QQ添加未成年人王某为好友,以同样理由骗取王某钱款共计6420元。董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检察机关对此案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犯罪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其诈骗手段直接针对未成年人,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董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责令退赔两名被害人相关款项。 案例三 唆使未成年人自拍构成猥亵儿童罪 2020年,被告人丁某某通过手机社交软件结识被害人沈某某(女,时年11岁),丁某某在明知被害人沈某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唆使被害人自拍多张隐私部位照片供其观看。次日,沈某某父亲发现该情况后报警,被告人丁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解读 案例一中,针对未成年人擅自实施巨额充值的行为,游戏公司应依法采取哪些措施为之止损? 席军旗:一是实名认证和年龄验证。游戏公司应严格执行实名认证制度,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年龄验证,确保其符合法定年龄限制要求。二是消费限额和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游戏公司应对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设定合理的限额,并在用户充值时进行提醒。三是监护人同意机制。对于大额充值行为,可以通过短信验证码、电话确认等方式,确保监护人知情并同意充值行为。四是消费记录和查询。游戏公司应提供详细的消费记录查询功能,使监护人能够随时查看未成年人的消费情况。五是退款机制。一旦发现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大额充值,游戏公司应立即停止相关消费行为,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为监护人提供便捷的退款机制。六是宣传教育。游戏公司应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理性消费。 案例一中,法院未支持全额退款,作为监护人,刘某某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席军旗:一是监护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监护人有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实施不当行为。刘某某未能履行这一职责或履行不到位,导致刘某擅自使用其身份信息进行大额充值。二是支付责任。由于刘某某未能妥善保管其身份信息,导致刘某得以使用其信息进行充值,刘某某应当对游戏公司因此产生的费用承担支付责任。尽管法院最终判决游戏公司承担部分责任,但刘某某作为监护人,仍需对未能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教育责任。刘某某应当加强对刘某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法治意识。 案例二中,两名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法律应该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害? 席军旗:法律层面应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界定与处罚标准。针对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手段,应加快立法步伐,提高法律适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例如,可以加大对利用互联网、通信工具等手段实施诈骗行为的惩处力度,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诈骗行为,设立更严厉的刑罚条款,以起到震慑作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体系,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与义务,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未成年人遭受网络诈骗等侵害。 同时,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为受害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服务,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案例二中,未成年人受到电信网络诈骗,社会、学校和家长分别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吴建华:从社会层面来说,应加强网络环境治理,打击网络诈骗犯罪,营造安全的网络空间。开展广泛的反诈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惩处力度,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护。 从学校角度来说,要开展针对性的网络安全教育课程,引导未成年人识别网络诈骗手段、了解防范方法。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限制不良信息的传播。要关注学生的上网行为,及时发现并干预可能存在的网络风险。要适当增加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防止学生沉迷网络。 从家长角度来说,应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沟通,培养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增强防范意识,避免孩子因贪图小利而陷入诈骗陷阱。 案例三中,网络监管机构应该如何加大网络空间的净化力度,最大限度避免未成年人遭受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 吴建华:加强技术监测。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对网络内容进行实时监测和筛选,及时发现并处理诱导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良信息。 严格平台管理。对各类社交软件、网络平台进行严格的准入和审查制度,要求平台加强对用户的身份验证和年龄核实,确保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得到适当的保护。 建立举报机制。设立便捷、高效的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网络监督,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网络环境的良好氛围。 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反网络管理规定、传播有害信息的个人和平台,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增加违法成本,起到警示作用。 案例三中,网络暴力是社会问题,网络平台应该如何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吴建华:完善内容审核机制。建立严格、高效的内容审核团队和技术系统,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筛选,及时拦截和删除涉及网络暴力的言论。 加强用户管理。实行实名注册制度,对发布不当言论的用户进行警告、封禁等处理,同时建立用户信用评价体系,将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与平台使用权限挂钩。 开展教育引导。通过平台公告、弹窗提示等方式,倡导理性发言和友善交流,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氛围。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于突发的网络暴力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限制传播等措施,降低负面影响。 此外,畅通、拓宽举报渠道,加强数据与隐私安全保护,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积极配合执法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数据协助,共同打击网络暴力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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