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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第07版: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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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挖村集体财产 |
男子被判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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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闫伟东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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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药根(资料图)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赵某在赶集时看到有人收芍药根,并打听到南乐县西邵乡某村集体种植了几百亩芍药。于是,赵某骑着三轮车来到西邵乡某村芍药地,拿起铁锹就挖了起来。第一次挖没有被发现,赵某胆子越来越大,又连续挖了几天。直到2023年12月5日,西邵乡某村负责巡逻的人员才发现有人盗挖芍药根,便当场报警。 判决结果 案发后,赵某如实供述了盗挖经过。民警在赵某家中发现并查扣了被盗挖的芍药根共339公斤。经南乐县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被盗芍药根价值2712元。案发后,赵某积极赔偿某村集体损失1万元,得到了该村集体的谅解;赵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了字。今年7月14日,南乐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7月19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说法 盗窃集体的财物与盗窃个人的财物一样,达到一定数额都要受到刑事处罚。本案中,赵某盗挖村集体的芍药根后,不但没卖到钱,反而因触犯了刑法被判拘役又处罚金,还赔偿了村集体的损失,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大家一定要吸取教训,做守法好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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