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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第12版:法在身边 大 |  中 |  小 

女方依据离婚协议起诉男方要求支付补偿款是否全部支持?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 万真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02
    
    
身边的事儿
    李某(女)与王某(男)于2010年4月结婚,婚后育有两子。由于双方感情破裂,2020年8月,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存款等所有财产均归李某所有,孩子由王某抚养并承担抚养费,双方名下所有债务均由王某承担。后李某与王某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所有财产归孩子所有,李某承担抚养费,王某向李某出具欠条,自愿给付李某100万元作为离婚补偿。因王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李某诉至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
判决结果
    本案中,李某与王某名下房屋贷款一直由王某偿还,且仍有贷款需要偿还。为平衡双方权益,基于公平原则,法院酌情判决王某向李某支付60万元作为离婚补偿。
法官提醒
    在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中,一方依据变更后的协议约定起诉另一方要求支付大额补偿款,可能不会得到全部支持,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因此,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及一方对另一方的补偿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避免引发后续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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