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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第04版:政法前沿 大 |  中 |  小 
观摩庭审+评议交流

以庭为镜以评提质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路梦蝶通讯员常龙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43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路梦蝶通讯员常龙)为提升全市普通犯罪检察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8月14日上午,驻马店市检察院对汝南县检察院办理的耿某某等9名被告人污染环境案开展“观摩庭审+评议交流”活动。驻马店市两级检察机关30余名检察干警以及汝南县公安局、汝南县环境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到庭观摩。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庭审讯问;在举证环节,根据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等,从客观到主观,利用多媒体对在案证据进行分组出示;在法庭辩论阶段,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犯罪情节等方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针对多名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围绕争议焦点,精准回应、直击重点,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观摩结束后,驻马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琪主持召开观摩评议会,全体参与庭审观摩的检察干警对本次观摩进行评议座谈交流。会上,公诉人分享了自己从检以来的办案体会和出庭心得,与会人员从庭前准备、文书质量等维度进行全面点评,并对需改之处提出了中肯的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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