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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第09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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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
法官:处理工业废液需具备相应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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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岳明王玥通讯员战宝茹 薛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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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倾倒工业废液被判刑 8月13日,记者从夏邑县法院了解到一起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例。为普及法律知识,记者邀请办案法官对该案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警示性进行了简要分析。 2022年5月以来,朱某从安徽省黄山市某科技园拉出72吨工业废液,以每吨400元的价格交给张某处理。张某将工业废液运送到夏邑县,以每吨200元的价格安排王某将该废液倒在夏邑县北某镇利某沟里,共倒工业废液72吨,严重污染水质及土壤质量,造成植物死亡。 朱某等人均无处理工业废水的资质。经检测,上述工业废液PH值超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朱某等人主动预缴了环境修复费用保证金。 该院经审理认为,朱某等人的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因朱某等人有认罪、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该院遂判决朱某等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缓刑,并处罚金,且禁止朱某等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 法官说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危害废液倾倒案件,倾倒的工业废液直接流入渠道等水系,还可能渗透到地下水层,污染地下水,进而污染农作物。如果周边居民把被污染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作为生活用水,将会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 在此提醒,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大量废液,应在合法处理后倾倒,且处理工业废液需具备相应资质,无资质随意倾倒废液不仅危害当地环境,更涉嫌违法犯罪,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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