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4-08-13 第15版:法治广角
| 大 | | 中 | | 小 |
|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与三门峡昊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97 |
|
|
|
被通知人魏和平、张爱群、魏顺、李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2024年6月20日我行与三门峡昊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不良资产单户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我行已将魏和平于2021年9月与我行签署的编号为中原银(三门峡)经营字2021第340031号的《个人借款合同》《权利质押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及合同涉及的在基准日(2024年4月29日)之前及基准日之后的全部权益和相关从权利,以及河南省三门峡市诚信公证处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的(2023)豫三诚证执字第6号执行证书及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豫1202执1435号之一执行案件项下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三门峡昊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息等主权利、担保、抵押、质押等从权利以及相关诉讼权利等。 通知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 通知人:三门峡昊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3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