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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第04版:政法前沿 大 |  中 |  小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发出首份《主动履行证明书》

能动司法为诚信“背书”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肖婉豫王易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30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肖婉豫王易新)“非常感谢贵院法官在处理我公司纠纷的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与高效,也感谢法官向我公司出具了《主动履行证明书》,这不仅有助于我们恢复市场信用,也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主动履行证明书》发出后,8月9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尚建辉收到来自某建筑公司负责人的感谢信。
    2024年7月,原告陈某与被告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魏都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审理认定,被告公司应支付原告陈某工程款10万余元。承办法官向被告公司依法送达判决书后,积极释法答疑,并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会产生的后果,被告公司愿意主动履行案涉款项,主动向原告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随后,该院向该公司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
    据悉,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发出的这份《主动履行证明书》系许昌首份,这是该院贯彻落实全过程督促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的生动实践,也是通过能动司法为诚信“背书”的一项重要举措。
   “魏都区法院将持续推进该项举措,正向激励当事人自动履行行为,引导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转变,积极倡导社会诚信风尚,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成为社会共识,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司法力量。”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晓勇说。
编后
    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中,难免会出现纠纷,甚至形成官司。法院制发《主动履行证明书》,引导需要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法律确认其责任之后主动履行义务,为诚信“背书”,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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