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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8-12
2024-08-12 第07版:县区新闻 大 |  中 |  小 
解开心结

物业纠纷持续8年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46
    本报开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近日,在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多次耐心调解下,刘某与物业公司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一场持续8年的“较量”以双方的握手言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刘某在开封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置了一套房产,交房后却多年未缴纳物业服务费,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刘某需向物业公司补交物业服务费9000余元。
    刘某不服,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拿到民事裁定书的刘某,第一时间就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经审查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在审查期间,检察官了解到,这8年来,刘某因为物业公司未退还装修押金、超标收取物业服务费等一系列问题,向法院提起了6起民事诉讼。同时,不甘心的刘某又向开封市检察院申请复查。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质性化解该纠纷?开封市检察院与顺河回族区检察院上下联动、协同履职,改变“坐堂看卷”“书面审查”的方式,转为“实地走访”“移动调查”,深挖矛盾根源,努力为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
    面对双方各不相让、互不退步的态度,检察官采用“背靠背”的形式,多次进行“一对一”的交流,推动双方能够换位思考。
    最终,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刘某全额补交物业费,并撤回民事诉讼案件和检察监督案件;物业公司一次性给予刘某经济补偿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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