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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第07版:县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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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调解 |
亲人因琐事起争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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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滕孝忠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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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周口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滕孝忠)近日,周口市淮阳区法院刘振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亲人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4年7月,王某的父亲因家庭琐事与被告张某发生纠纷,双方发生争执时,王某出于保护父亲人身安全的目的,手持手机录像取证,被告张某抢夺王某手机时导致手机被摔坏。事后,王某要求张某赔偿,遭到张某拒绝。王某诉至淮阳区法院,要求被告张某赔偿手机损失2480元。 经与当事人电话沟通,承办法官李兰英得知,原告王某的父亲和被告张某的丈夫系同胞兄弟,原告是被告丈夫的亲侄女。庭审前,李兰英为双方当事人组织庭前调解,但双方的情绪都非常激动,各执一词,互不让步,调解陷入僵局。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李兰英决定在“和气堂”采用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引导双方各退一步。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至此,案件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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