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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 第02版:要闻 大 |  中 |  小 
河南新闻名专栏“走转改”记者基层蹲点日记第2642期

“走”出来的检察建议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路梦蝶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50
    
扫码看蹲点视频蹲点时间:8月6日
天气:晴
蹲点地点:西平县检察院
关键词:公益诉讼
    昨天晚上西平下了暴雨,今天早上我到西平县检察院的时候,该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陈辉正在给干警安排巡河的工作,“现在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昨天夜里的雨太大了,水位可能会上涨,今天再去巡一遍,看看河堤的情况,也能及时排查可能影响行洪的安全隐患”。
    于是,我跟着吕坤毅和高瑞豪两名干警一起对洪河杨庄乡段进行巡查。洪河是淮河的支流,横穿整个西平县域,雨过天晴,沿河两岸像是刚被清洗过的画布,天空的淡蓝和树木的翠绿交织,偶尔几只白鹭掠过,让人不由心生赞叹,不愧是嫘祖故里。
    下过雨的河堤不太好走,我们一路行进得非常缓慢。他们不时拿出无人机,勘查附近河段的堤坝,走了不一会儿,他们俩的后背就全被汗水浸透了。“没事,这是常态了。”吕坤毅说,他指着一处河堤告诉我,“这里被冲刷得比较厉害,因为之前有破堤种植,水面越来越宽,河堤越来越薄,威胁沿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巡河时如果发现有破坏生态的行为,我们会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修复。”
    巡查完洪河,回到院里已经中午。下午我又跟着他们去实地调查西平县售卖隐形眼镜的商家是否具有经营资质。这是他们从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发现的线索,“如果有商家没有经营资质的话,我们会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几十家店铺他们一家一家去走访排查,有点像“扫街”,这可真是用脚“走”出来的检察建议。就像陈辉说的,公益诉讼最大的特点就是要充分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发现线索,主动调查取证,调查结束后再综合研判是否要立案,“每办一个公益诉讼案件,都需要仔细研究相对应的法规,并且要完善实际调查的证据,才能让检察建议有理有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才能更有底气。”陈辉说。
    自“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西平县检察院先后办理的“保护古树名木”“耕地地力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和省市级精品案件,并形成“案例+宣传”的工作模式,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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