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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第15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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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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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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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金宝: 本委受理申请人河南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张金宝之间的(2024)驻仲受字第0550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驻马店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选定仲裁员通知书、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书面答辩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逾期由仲裁委主任指定仲裁员审理此案)。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天(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整,在驻马店仲裁委员会驿城仲裁中心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联系电话:0396-2221234 驻马店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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