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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第09版:检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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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札记 |
取证“南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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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正军白志闯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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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巩义市检察院侦办了一起职务犯罪案,因案情复杂,涉及证人众多,检察干警兵分数路,奔赴全国各地。我们一行3人驱车前往江苏、浙江,此前已与几名证人取得联系,得到他们绝对配合的承诺。 7月22日22时许,我们到达江苏宿迁,简单安顿后即与第一位证人小王联系。电话拨通后,小王百般推辞,不告知其所处位置。临时变卦,难道他有什么顾虑?我们并不气馁,又联系小王的家属帮忙做工作。最终,小王答应月底前返回老家登封,配合取证。后来,我们如期见到其他两位证人,顺利完成了取证工作。 7月25日,当我们准备返回时突然接到通知,因其他组联系的证人在温州打工,要我们顺路去当地取证。稳妥起见,我们再次与证人联系,得知其近期在丽水市某工地打工,便相约在那附近见面。 26日天蒙蒙亮,我们便前往丽水。途中,证人疑惑为何不与同样知晓情况的另一名工友联系。面对这“意外之喜”,我们自然把握机会,经核对发现,这名工友实为另一组的证人,因更换手机号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我们趁热打铁,分别做通两人工作,并于第二天上午完成取证。当晚我们赶回宿迁,再次确认了小王返回登封老家的时间。 一周“南国行”,有顶风冒雨、披星戴月的辛苦劳累,也有无暇欣赏美景的遗憾,但更多的是出色并“超额”完成任务的喜悦。 28日中午,我们赶回单位。来回3000多公里路程,大家都想一觉睡到自然醒。 几日后,小王回到登封老家,配合完成了取证工作。这场特殊的“南国行”,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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