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4-07-26 第11版:安阳政法
| 大 | | 中 | | 小 |
|
|
“公开送达+普法教育”
让法有力度亦有温度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张洁张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83 |
|
|
|
本报安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张洁张稳)“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不再给检察机关添麻烦……”近日,滑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来到某村,向71岁的村民张某某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张某某如此表态。 今年1月,滑县检察院受理了张某某盗窃案,侦查机关认定张某某多次到他人门面房内盗窃废纸箱等物品。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该案中,张某某进入几间还未安装门窗的门面房,将堆放在地上的废纸箱拿走,未窃取其他价值较高的财物,可见其主观上犯罪故意并不明显,且张某某无前科,到案后真诚悔过,已将涉案财物退回并取得了失主的谅解。 办案检察官认为,张某某窃取的财物价值极低,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属于“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该院检委会经审议,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日,检察官来到张某某村中,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向他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和普法教育,引导他在以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