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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5 第14版:平安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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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中级法院民三庭看守所里调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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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卫云飞通讯员潘梦瑶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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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漯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卫云飞通讯员潘梦瑶)近日,漯河市中级法院民三庭法官用实际行动阐释“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前往看守所开庭,通过积极调解,有效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财力,以高效、便捷、多元的方式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 该案系一起上诉案件。上诉人刘某和被上诉人系朋友关系。被上诉人主张,刘某欠其3.8万元及利息。刘某上诉称,只认可两万元借款,其他款项属于双方经济往来而不是借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刘某因刑事案件被拘留在看守所。为有效解决纠纷,承办法官与看守所联系,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前往看守所进行开庭及调解工作。由于涉案争议金额不大,承办法官在开庭后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调解意愿,并解答当事人的疑惑,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具体还款时间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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