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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7-25
2024-07-25 第12版:平安周口 大 |  中 |  小 
检察监督

让涉企社矫对象“放得出”“管得住”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尹 志丹通讯员费忠政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89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费忠政)为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近日,鹿邑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深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开展专项监督。
    通过查阅档案、询问工作人员,检察干警重点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销假等环节是否合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是否发生脱管,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情况进行查看。
      在随后的走访中,检察干警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
  谈心谈话,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分析研判涉企社矫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社会危险性;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强化异地协调监管,防范涉企社矫对象外出期间脱管,做到“放得出”“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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