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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 第11版:执行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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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依法追加次债务人11700元执行款当场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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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郭文涛张存闪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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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新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郭文涛张存闪)“感谢封丘县法院,感谢执行法官,你们办案辛苦了,尽心尽力帮我拿到了案款,我不知道怎么表达我的谢意,这面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近日,申请人袁某来到封丘县法院执行局,面对执行法官翟新华、执行干警孙西宽这样说道。 袁某诉衡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该院审理,判决被告衡某支付原告袁某货款11700元。进入执行环节后,执行法官虽经多方努力,因未查到衡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终结了执行程序。 案件恢复执行后,因法院仍未查到衡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承办干警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添加被执行人衡某的妻子作为次债务人,并进行了财产查询,同时对查询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进行了冻结。在得知自己的财产被冻结后,衡某的妻子主动联系了承办干警。承办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告知不履行以及拖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衡某的妻子由抵触转变为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当场将11700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当执行干警电话告知袁某案款执行完毕,及时到法院领取时,袁某十分感谢,又专门到执行局送了一面锦旗,以表达内心感激之情,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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