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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7-17
2024-07-17 第14版:政法暖新闻 大 |  中 |  小 

助民于急

“我能安心经营我的蔬菜店了,我觉得生活又有盼头了。”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68
    本报安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孙鹏杰王红艳)“困扰我七八年的官司总算了结了,我能安心经营我的蔬菜店了,我觉得生活又有盼头了。感谢检察官让我摆脱了官司缠身的痛苦。”近日,汤阴县某蔬菜副食店店主胡某,将一面锦旗递到承办检察官手中。
    2015年12月,行政机关在执法监督检查中,查获胡某经营的副食品内铝含量超标,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胡某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缴纳罚款。2017年6月,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对胡某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加处罚款6.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胡某名下有一套房产,胡某与丈夫、公婆、儿子共同居住,属按份共有财产。胡某家庭唯一经济来源系店铺经营收入,但不足以执行全部罚款和加处罚款。胡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老赖”,其账户被冻结。
    2024年6月,胡某了解到检察院能监督法院执行,便向汤阴县检察院检察官诉说当年的案情和自己的诉求。经调取卷宗,检察官发现:一方面,行政处罚及强制执行合法正当;另一方面,胡某无法正常生活,很难缴纳罚款。经了解,行政机关同意执行和解,但对能否在法院执行阶段作出减免加处罚款决定存在顾虑。为促成和解,达成共识,2024年6月28日,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对事实、适用法律等展开深入讨论,均认为胡某因家庭困难无法履行全部处罚,并愿意缴纳罚款,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协议,可免除加处罚款。
    近日,胡某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协议,缴纳了罚款,法院也及时解除了对胡某账户的冻结,终结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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