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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08 第12版:法案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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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获敲诈勒索案护航企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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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赵奔宇张春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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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赵奔宇张春敏)近日,经三门峡市陕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5个月至3年3个月不等的刑期,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某罚金,上述被告人均被并处1万元至6.5万元不等的罚金。 2022年11月,陕州区某铝业公司负责人在手机上看到该企业相关的负面文章,认为这些信息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便拨打电话联系了发帖人。发帖人朱某某提出删帖需要1.5万元的“删帖费”,该企业负责人迫于无奈向朱某某支付钱款。随后,朱某某又多次向该企业索要“删帖费”,企业不堪其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移送审查起诉。经查,自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朱某某先后伙同孙某某等人,在网上搜集并发布多家企业的负面信息,“吸引”涉案企业主动联系删帖,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涉案企业遍布4个省份,涉案金额共17万余元。 察微析疑 追诉漏犯 承办检察官对该案证据进行察微析疑,认为可能遗漏了犯罪嫌疑人及犯罪事实。后通过检察官的深挖彻查、指导侦查,成功追诉一名漏犯。最终,该案准确定性,陕州区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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