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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7-08
2024-07-08 第03版:法眼观澜 大 |  中 |  小 

打击暴力催收要依法综合治理

作者:□峻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67
    日前,据媒体报道,贵州的刘女士因没有按期向一家网贷平台还款,遇到了暴力催收。事实上,近年来,网贷人遭受暴力催收的案事件呈多发趋势。媒体记者在第三方消费者投诉平台上检索发现,截至今年7月5日,与“暴力催收”相关的投诉已经超过50万条。一些网贷平台的借款人由于未及时还款,其通讯录联系人遭遇“狂轰滥炸式”骚扰,甚至有当事人遭遇威胁恐吓,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犯。
    网贷暴力催收已触及社会秩序的底线,甚至演变成新的犯罪行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因此,需要加快完善针对暴力催收的法律规范体系,加大惩罚力度,对暴力催收行为及贷款黑中介要做到应查尽查、及时打击。
    借贷人遭遇暴力催收,根源在于网贷平台故意非法获取个人隐私信息,在借贷人不注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上操作时,允许网贷平台获取借贷人通讯录信息等。
    虽然国家出台了有关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但是一些网贷平台不顾法律规定,依然故意为之。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违法犯罪成本低。为治理暴力催收,我国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办法和法律规定,均提出严禁暴力催收。
    2019年“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纠集、指使、雇佣他人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行索要债务,尚不单独构成犯罪,但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的规定酌情从重处罚。刑法修正案(十一)也明确,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恐吓、跟踪、骚扰他人,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是,由于刑事处罚的滞后性与局限性,打击治理的震慑性不够,导致暴力催收问题依然在资本疯狂的逐利下潜滋暗长。
    因此必须加大打击力度,对网贷暴力催收的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实施综合治理,以形成震慑,从源头上防范暴力催收行为的发生。事实上,暴力催收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不同罪名,严厉打击和治理暴力催收犯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7月5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换钱党”衍生违法犯罪举措成效。其中指出,对暴力催债、非法拘禁等涉黑案件,一律成立专案组,按照常态化扫黑除恶标准深挖彻查、严惩不贷。
    防范和打击暴力催收,必须郑重表明依法坚决严厉打击的立场,在进一步明确界定暴力催收的具体表现形式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职能,对网贷平台和催收机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其依法合规运营,消除这个危害社会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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