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4-07-04 第13版:政法暖新闻
| 大 | | 中 | | 小 |
|
|
公 告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80 |
|
|
|
安徽道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尹爱军2024年6月22日参加了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的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经鉴定,其鉴定结论为:陆级伤残。鉴定结论书编号:焦劳鉴工字【2024】316号。本委通过全球邮政特快专递向你单位邮寄送达该鉴定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鉴定结论,可在送达期之日起15日内向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逾期不申请,本鉴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焦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