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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7-04
2024-07-04 第11版:平安周口 大 |  中 |  小 
变庭审现场为警示课堂

川汇区法院公开审理贪污受贿案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尹志丹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57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尹志丹)近日,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省检察院、周口市检察院、各县(区)检察院、周口市纪委监委、川汇区纪委监委公职人员和被告人所在单位职工等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在担任河南省某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实施贪污犯罪5起,金额86万元。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负责人司某承揽项目提供帮助,接受司某为其提供的房屋装修服务和家具一套。经价格评估鉴定,房屋装修工程造价、家具价值共计23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宋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依法进行了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该院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方式,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给旁听人员现场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把组织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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