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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第08版:法治视窗 大 |  中 |  小 

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妥善处理家事纠纷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闫平申燕飞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75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闫平申燕飞)日前,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家庭教育指导站”优势,成功调解一起因子女非亲生引发的离婚纠纷,守护了涉案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据悉,原告魏某与被告李某婚后育有一子小魏。某天,魏某发现小魏并非自己的亲生骨肉,李某则坚称小魏是魏某的亲生子。随后,魏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因李某始终带着小魏避而不见,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案件无法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决定与“护未”家庭教育指导站联动,以“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出发点,采用多种调解方式,多次对当事人释法明理,晓以利弊。最终,在承办法官和指导师的努力下,李某承认了小魏并非魏某亲生的事实,愿意与魏某和平分手,并赔偿魏某30000元精神损失费。随后,承办法官多次安抚鼓励小魏,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督促李某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履行监管职责。
情法结合护成长
    该法庭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法律调判全覆盖,用情与法的结合妥善处理家事纠纷,并始终坚持“司法参与,家庭社会共育”的未成年人保护新路径,让司法之光照亮成长之路,以家庭社会之盾守护纯真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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