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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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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新闻眼 |
灵宝市检察院 履行监督职能保障拘役犯“回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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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孙海滨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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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孙海滨)近日,经灵宝市检察院检察官建议,灵宝市看守所拘役犯小张从看守所“请假”回家奔丧,并于规定时间回到看守所继续服刑。 今年4月17日,小张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判决生效后,小张被交付灵宝市看守所服刑。5月19日,驻所检察人员在与服刑人员例行谈心谈话时,发现小张情绪低落,便问其原因,得知小张的父亲不幸离世,他却不能回家奔丧。驻所检察人员立即了解了相关案情及小张入所服刑以来的相关表现,认为小张可适用刑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议让小张请假回家奔丧,以尽孝道。灵宝市看守所收到小张的申请后,通过综合研判,同意了驻所检察人员提出的建议,并提请灵宝市检察院对过程进行检察监督。“政法机关批准我请假回家奔丧,让我感受到司法温情。今后,我一定认真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小张说。 “允许犯罪行为轻微的拘役犯在必要时回家,不仅体现了法治的文明和进步,传递了司法善意,更有助于他们在司法、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帮扶下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灵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维革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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