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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第15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带案下乡“小案”不“小办”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66
    本报开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近日,通许县检察院干警带案下乡,来到该县竖岗镇某村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并邀请众多村民参加,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助力平安乡村建设。
    本案中,张某年过六旬,以食用为目的,种植了915株罂粟幼苗,违反了刑法有关规定,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据悉,张某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表示今后绝不再犯,检察机关遂决定对张某作相对不起诉。
    宣告会上,检察官公开宣读并送达了《张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不起诉决定书》,就案件事实、证据、情节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不起诉理由、法律适用和相关政策等进行了释法说理。
    为了让村民们认识到一时疏忽的行为也可能涉嫌犯罪,宣告会结束后,检察干警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为例,以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同步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以案说法、互动问答等方式,就何为毒品原植物、为何不能种植毒品原植物、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刑事责任等知识向在场村民作了进一步解读。
    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暖民心,该院从细微处着手,“小案”不“小办”,真正将“法”送到群众身边、送进群众心里,做实了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强公开宣告和送达工作,定期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发挥好法治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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