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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6-04
2024-06-04 第11版:平安商丘 大 |  中 |  小 

商丘市司法局执法监督“把脉问诊” 打造更优法治环境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615
    
    商丘市司法局对个别县(市、区)行政诉讼败诉率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6月3日,笔者对商丘市司法局开展执法监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采访时了解到,今年以来,商丘市司法局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全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把脉问诊”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更优法治化环境,治愈了商丘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顽疴痼疾”,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监督,营造了高效透明、公平公正的商丘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1抓住“关键人”解决“关键事”
    为强根固本,夯实执法基础,5月初,商丘市司法局采取第三方出卷、评卷的方式,利用现代化考场监督手段,对全市11450名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公共法律知识情况进行了闭卷考试。为达到预期效果,商丘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强力推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商丘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清玮多次听取汇报,现场解决遇到的难题。商丘市司法局副局长杨钦永带领相关人员从出卷、组织、监考等环节进行督导,做到事事过问和监督。同时,该局为确保此次年度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取得成效,对考试不及格人员注销执法证件。
    严格证件管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为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申领和发放行政执法证件。”工人身份人员持证参与执法,不仅违反了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还不符合商丘市正在开展的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活动的要求。此外,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已调离执法岗位,仍持有执法证件,违反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中“行政执法人员需在编在职且在行政执法岗位”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该局联合商丘市委编制、市人力资源等部门对症下药,摸清问题,突出单位定编定岗情况,按照“三定”方案,对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整顿。证件审验工作作为提高商丘市行政执法水平的有效抓手,提升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奠定了良好基础。
2克难攻坚推动行政诉讼“双下降”
    行政诉讼败诉率的高低,是一个地方依法行政水平的反映,是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的重要参考,也是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标。2024年年初,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开展了行政诉讼发案量与败诉率“双下降”行动。
    该局针对问题“对症下药”,组建了行政执法监督律师专家组,寻求治病良方,通过召集律师,对两年来败诉案件进行逐案分析,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该局还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强化执法监督力度。该局参照省级“驻站式”执法监督模式,对2024年1月以来行政败诉率18%以上的六县三区一县级市综合执法部门进行重点监督;选取永城市作为“驻站式”案卷评查点,组成10人案卷评查组,驻站一周时间,评查卷宗200余份,梳理案卷问题30余条,督促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同时,该局对于县(市、区)存在的高发性、苗头性执法问题,强化常态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政执法;对发现的重大违法执法案件,依法启动个案监督程序或者上报省司法厅予以提级监督。商丘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共排查突出问题266条,重点督办典型案例11件。
    强化运用多元化解。该局强化诉前化解,减少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程序的比例,降低行政诉讼发案量;强化诉中化解,督导涉诉行政执法部门逐案开展案情研讨,对可能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依法及时予以纠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全面加强机制建设,持续巩固工作成果。该局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按照百日专项攻坚行动工作要求,长管长严、常抓不懈;持续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即时报告制度、行政诉讼案件通报机制,加强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律师专家组作用,利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对行政败诉案件深刻剖析研判,建立常态化分析研判及监管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部门联合,对于严重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及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检察部门处理。此外,该局还加强督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紧扣1至5月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案件最多的县(市、区)和市级行政部门,集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追责;将行政案件发案量与败诉率“双下降”工作纳入2024年度法治商丘(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范围,提高分值权重,明确对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未达到商丘市定目标的县(市、区)、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不能列在平均档次之上。
3“通经活络”帮基层走出执法困境
    目前,商丘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基层政府开始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相关行政职权,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然而,新的执法队伍面临对执法业务不熟、有了案件无从下手的问题,让基层的行政执法工作严重受阻。针对这一“淤滞”症状,该局开出了新“药方”,想方设法帮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走出执法困境。
    扶上马,送一程。该局协调原来的行政执法部门对新的执法主体进行帮扶,耳传面授,传、帮、带,直至可以独立执法为止。
    律师把关,参与法制审核,让每起案件不出差错。该局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法律顾问的作用,案件先经由律师把关,然后经过研究讨论后再进行行政处罚,最大程度保证案件质量。
    集中培训,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提升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促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此外,商丘市司法局还举行了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课程内容主要涉及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有关问题探讨、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暨行政裁量权详解。培训班邀请了河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处长张艳红来商丘授课,商丘市各赋权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分别就赋权事项进行讲解。
    在专项检查中,该局对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制定出检查评分标准,按照硬件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执法能力建设等进行打分评比,总结工作亮点,找出存在问题,力求及时改进提升。
    商丘市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正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做好此项工作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法律技能,还需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处事能力。该局把为商丘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好法律保障当作工作重点,开创商丘市司法工作的全新局面,让百姓满意,让企业放心。(祁飞李立民/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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