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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5-21
2024-05-21 第03版:重点阅读 大 |  中 |  小 
罪错未成年人没有能力赔偿,检察官支持起诉其家长,当事人获赔

“真想不到,损失又追回来了”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飞张中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78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飞张中杰)“本来以为作案者年龄小,我的一万多元的车辆维修费没指望了呢?真想不到,损失又追回来了,太感谢你们检察官了!”近日,家住渑池县城关某小区的董女士对回访案件当事人的检察官刘娜娜充满了感激之情。
    2023年3月1日17时,董女士将宝马轿车停在小区弟媳的停车位后回家。次日8时,董女士发现车辆右前轮轮胎损坏,右侧前后轮毂上剐蹭严重,车里装有1000多元现金的钱包也不翼而飞,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迅疾出动侦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鹏、李某玉抓获归案。李某鹏、李某玉因盗窃和偷开他人机动车被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500元,但因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
    作案者均为未成年人,没有收入。二人在偷开车时造成车辆受损,面对高达1.2万元的维修费,董女士一筹莫展。检察官刘娜娜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了解到了董女士面临的窘境。
  “罪错未成年人没有能力赔偿,监护人不能免责。”“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维护,这个损失不能让受害人自己承担!”经过沟通,办案检察官刘娜娜帮助其收集证据,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诉讼代理人,支持其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3年5月17日,渑池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二被告监护人赔偿原告董女士损失1.2万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办理3起同类案件,为受害人挽回损失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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