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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第06版:县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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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受贿案 |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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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郎松涛杨铁军张亚楠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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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现在开庭!”伴着一声清脆而庄严的法槌敲击声,5月7日,洛阳市偃师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省第二人民医院原招标办负责人、器械科科长王某某受贿一案。区法院院长李丽君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银轩出庭支持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王某某担任省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负责人、器械科科长期间,多次收受8名请托人所送财物共计133.57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为该8名请托人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耗材采购、款项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据此,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节奏紧凑。在陈述阶段,被告人王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表示无异议,并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 洛阳市部分市直单位和偃师区部分单位的党员干部,以及被告人家属等80余人参与庭审旁听。 (郎松涛杨铁军张亚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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