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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4-30
2024-04-30 第09版:司法行政 大 |  中 |  小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减证便民” ——全省第二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展示

洛阳市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实行告知承诺制免除经济状况证明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901
基本案情
    洛阳市偃师区的刘老先生因儿子意外死亡纠纷诉至法院,但老人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诉讼所需费用,遂向偃师区法援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核材料时发现,刘老先生的申请材料缺少相关经济状况证明,便告知其通过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承诺经济状况,不用再提供经济状况证明即可办理申请。刘老先生按照要求签订了承诺书后,该中心工作人员按工作流程,仅用半天时间就为其办完了申请手续。后该中心先后为刘老先生提供三次法律援助,刘老先生拿到20万余元赔偿款,对结果表示满意。
法援背景
    为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难的问题,偃师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自2021年9月开始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受援群众只需签订一份告知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便不再用“跑腿”开证明。该项制度不仅减少了办事群众麻烦,还大大压缩了法律援助申请办理时间,提升了服务效能。
    2023年,偃师区司法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5件,其中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196件,帮助受援人获得赔偿款680万余元。告知承诺制的全面推行,降低了申请人的办事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了法律援助“最美零距离”。
经验做法
    认真制订方案,强化职责落实。偃师区司法局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率较高或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制定证明事项告知书,并及时将方案、告知事项以文件下发形式传达到各镇(街道)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确保工作执行到位。
    全方位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该局充分利用各镇(街道)赶集日以及节假日等群众聚集的有利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在醒目位置、人口较集中的地方,摆摊设点、悬挂横幅标语进行宣传;利用偃师融媒、偃师掌上“12348”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监管,确保承诺事项落到实处。为认真落实审查职责,偃师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核实、信息共享、发函委托调查等方式,定期联系服务对象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村(社区)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进行审查核实。一旦发现申请人有不实承诺,立即终止援助,并追究申请人责任,纳入法律援助失信人员名单,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实“零误差”“无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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