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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第13版:法治现场 大 |  中 |  小 

你腿脚不便我上门立案

原告:“俺心里暖得很啊!”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黄宪伟张日富/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11
    原告在村口“接法官”
    在家中办理立案手续
    本报安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黄宪伟张日富/文图)近日,安阳县法院立案庭组织干警深入辖区瓦店乡当事人居住地,上门为家庭困难、行动不便的年近七旬的赵老汉及其家人办理了立案手续。
    被告史某驾驶货车与原告赵老汉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原告赵老汉受伤、电动三轮车乘坐人其妻子死亡、电动三轮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事故认定书,被告史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史某仅赔偿3万元。史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赔偿事宜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赵老汉及其家人遂通过诉讼维权。立案庭干警考虑到赵老汉腿脚行动不便,决定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
  “知道俺腿脚不方便,你们上门立案。俺心里暖得很啊!”近日,该院立案庭干警驱车前往赵老汉家中,在村口与在此等待的赵老汉相遇后,感动不已的赵老汉紧紧握住了干警的手。在赵老汉家中,干警核对了当事人身份信息,查看了相关诉讼材料后,当即为赵老汉及其家人办理了立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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