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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第06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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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检察推动地理标志规范使用 |
让“杞县大蒜”叫得响叫得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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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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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开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今天的座谈会增强了我的知识产权品牌意识,以后我将在线上、线下全面使用‘杞县大蒜’这个地理标志,让‘杞县大蒜’叫得响、叫得开!”近日,在杞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杞县大蒜”地理标志保护座谈会上,一名大蒜经销商对未来充满憧憬地说。 据悉,早在2009年9月,农业部就批准了杞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杞县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15年过去了,“杞县大蒜”这个地理标志实际使用情况如何?杞县检察院经调查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对“杞县大蒜”地理标志的挖掘、培育、开发、利用等方面存在工作不力,导致其社会认知度较低。 为进一步推动“杞县大蒜”地理标志的规范性、规模性使用,落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暨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以检察履职服务蒜业经济,该院邀请了杞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蒜协会、县电商办、县潘安食品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参加“杞县大蒜”地理标志保护座谈会,就“杞县大蒜”地理标志的授权使用现状、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堵点畅所欲言,商讨解决方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全县大蒜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该院将持续抓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推动全县大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智慧和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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