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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5 第14版:政法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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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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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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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12月19日我行与杞县金华棉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和解协议书显示,该公司保证在2014年10月31日前全额归还我行欠息,但是截至2024年4月12日,该公司仍未归还我行欠息及复利436675.67元。由于现找不到该公司的准确地址,无法送达。我行《催收欠息通知书》,根据和解协议书规定,特此公告催收。 截至2024年4月11日,杞县天仓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共欠我行贷款利息及复利1448740.81元,开封市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共欠我行贷款利息及复利4505431.50元,因无法联系以上公司人员,无法送达我行《催收欠息通知书》,特此公告催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杞县支行 2024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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