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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5 第13版:法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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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聚餐酒后驾车均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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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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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事儿 赵某和马某系工地工友,2023年1月2日晚上,两人和一些工友相约吃饭、把酒言欢。散场后,马某明知赵某已饮酒,仍将自己的面包车交给赵某驾驶,自己也坐上了车,相约一起回家。没想到,赵某开车行驶至某路口时,将路边摆放的施工警示灯撞倒,致使车辆后视镜和施工警示灯受损。 情绪激动的赵某将车停在路边扬长而去,马某则驾驶该车前行了50米,等待妻子王某前来接应。王某是新手司机,驾驶一段距离后,又交由马某驾驶,直到回到家中。回家后,马某看到车辆受损越想越气,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举报赵某酒后开车。在事故现场附近,民警将赵某查获。赵某见自己酒后驾车的事情败露,当场来了个“相互伤害”,向民警举报马某也喝了酒、开了车。 裁判结果 经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赵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马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官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醉酒驾车危害大。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一时的侥幸可能酿成大祸。广大驾驶人一定要遵规守矩,安全文明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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