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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第15版: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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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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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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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我公司张峰等9名旷工人员,一年内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0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规定及本人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十条(二)项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特通知张峰等9名旷工人员(名单附后)在本通知登报后之日起30日内,来我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及社保转移手续。 特此公告张 峰41122119880327**** 董雅乐41128119860626****张 盟41032319910529**** 孟小东41032319831026****张增岁41128119910719**** 汪龙龙41032320040503****徐荣卫41032719720815**** 李 奇41032320020209****吕祥祥41032320000411**** 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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